关于2021年“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2021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明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决抵制“四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严禁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严禁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树立文明新风尚。
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机关广大教职工过一个廉洁文明、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机关党委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