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2019年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明纪律、讲规矩,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机关广大教职工过一个廉洁文明、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机关党委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