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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19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1月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指导意见下发,请各党支部做好贯彻落实。

    一、学习内容

    (一)必学内容

    1.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求是》2021年24期);

    2.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求是》2022年1期);

    3.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王沪宁出席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并讲话;

    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5.《关于核定2022年月交纳党费数额的通知》;

    6.《关于印发张炜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7.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选学内容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

    2.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提出要求;

    5.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王沪宁出席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并讲话;

    6.习近平对全国老干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用心用情精准服务 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党支部针对必学内容1、2条,结合本职工作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做好贯彻落实,要求重点发言不少于5人并做好研讨记录。

    2.请各党支部根据《关于核定2022年月交纳党费数额的通知》组织支部党员认真核定本年度月交党费数额。

    3.请各党支部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党课教育有关工作。

    4.请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结合本月指导意见,组织青年干部职工通过支部或理论学习小组的形式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并做好学习记录。

    5.各党支部认真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极引导和鼓励支部党员通过浏览文章、观看视频、参与讨论、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机关党委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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